我可享有多少寄舱行李限额? 凡预订雇佣经济客舱机票,可于指定航线享有30公斤或以上的寄舱行李优惠。手提行李的件数及尺寸须受不同航空公司的限制。 航空公司 寄舱行李总限额 国泰航空 30 公斤 菲律宾航空 30 公斤 香港航空 35 公斤 中华航空 35 公斤 新加坡航空 40公斤(去程) / 30公斤(回程) 胜安航空 40公斤(去程) / 30公斤(回程) 上述手提行李的件数、重量只作参考之用,并会因应个别航空公司而有所不同,请以航空公司的实际要求为准。
我可以更改航班吗? 凡预订雇佣机票,更改机票仍须受航空公司的机票细则所限制。另外,我们亦会另加收取每张HKD420作为手续费用。乘客需要于出发前最少三个工作天联络客户服务代表 (852) 3163 0800 或电邮至cs@hutchgo.com
我可以取消机票吗? 凡预订雇佣机票,若乘客要求取消机票,所有取消必须根据有关航空公司之条款决定是否可以执行。除了按照航空公司的机票条款扣除费用外,我们亦会另加收取每张HKD420作为手续费用。乘客需要于出发前最少三个工作天联络客户服务代表(852) 3163 0800或电邮至cs@hutchgo.com
预订雇佣机票及办理登机时,我需要提供及出示那些证明文件? 当预订雇佣机票时,乘客须填写旅客资料及提供有效雇佣合约编号,同时需要上传完整及有效之雇佣合约或工作签证以供核实。 乘客须于登机柜位及闸口出示有效雇佣合约或工作签证,并需确保雇佣合约或工作签证在出发及回程内的有效期。 提供任何无效证明文件、电子机票上乘客姓名与雇佣合约或工作签证上的姓名不相符,都将会导致罚款或被拒登机,Hutchison Travel Limited和记旅游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可否透过电话订购雇佣机票? 请致电销售热线(852) 3163 0800与旅游顾问连络订购事宜。请注意,透过旅游顾问订购,需缴付每张机票HKD50作为手续费用。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六,早上九时至晚上七时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香港政府外籍家庭佣工检疫及检测的最新安排 在与香港就认可疫苗接种纪录达成认可协议的地区(现时适用的地区包括孟加拉、柬埔寨、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斯里兰卡等)完成疫苗接种的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可来港工作,并必须于指定检疫设施接受强制检疫。政府已公布由二零二二年二月五日起将从海外地区抵港人士的强制检疫期调整为在指定检疫酒店╱指定检疫设施强制检疫14天,并于其后七天自行监察。根据「标准雇佣合约」(合约)第3条,外佣在香港获聘用期间必须在合约内订明的雇主的住址工作及居住。因应最新的检疫及检测最新安排及考虑,劳工处处长已根据合约第15条,原则上同意外佣可于完成14天强制检疫期后,雇主可因应家庭状况或家居环境等考虑,安排外佣到持牌酒店或宾馆完成自行监察。因此,完成14天强制检疫期的外佣除可迁入雇主住址自行监察及接受强制检测外,政府也将容许外佣在持牌酒店或宾馆进行自行监察。然而,这些持牌酒店或宾馆必须并非用作指定检疫酒店或指定检疫设施,以免与仍在进行14天强制检疫的人士交叉感染。此自行监察检疫安排,无须向劳工处申请。最新资讯,请浏览香港政府网页:https://www.fdh.labour.gov.hk/
条款及细则 当订购此网上优惠及办理登机时,乘客须提供及出示有效之雇佣合约或雇佣工作签证。提供任何无效证明文件导致罚款或被拒登机,Hutchison Travel Limited和记旅游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优惠票价受舱位供应限制,价目会随航空公司而异。特别日子出发亦不适用。 于hutchgo.com香港雇佣机票网站(https://www.hutchgo.com.hk/zh-cn/flights/domestichelper)或透过客户服务热线(852-3163 0800)购买雇佣机票每港币$ 10消费(包括所有税 项及服务附加费)可赚取「易赏钱」1分。此奖励计划并不适用于购买雇佣机票以外的机票交易。推广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所有票价、税项 / 航空公司附加费仅供参考,以最终出票确认为准。 更改机票:更改机票仍须受航空公司的机票细则所限制。另外,我们亦会另加收取每张HKD420作为手续费用。乘客需要于出发前最少三个工作天联络客户服务代表 (852) 3163 0800 或电邮至cs@hutchgo.com 取消机票:若乘客要求取消机票,所有取消必须根据有关航空公司之条款决定是否可以执行。除了按照航空公司的机票条款扣除费用外,我们亦会另加收取每张HKD420作为手续费用。乘客需要于出发前最少三个工作天联络客户服务代表(852) 3163 0800或电邮至cs@hutchgo.com 须受其他细则及条款限制,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Hutchison Travel Limited和记旅游有限公司保留此优惠之最终决议权。